『保職位』計劃下散工有甚麼權益?

Nhiều người mất việc khi hàng quán phải đóng cửa

Nhiều người mất việc khi hàng quán phải đóng cửa Source: (Flickr /Tony Smith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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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政府為協助受新冠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和他們的員工能夠繼續維持生計所推出的一個名為『保職位』(JobKeeper)計劃, 究竟那些人可以受惠呢?


而一些員工,特別係是散工人士(casual worker)又是否能夠從中得益呢?如果工人未能從僱主獲取『保職位』計劃下的資助金額時,他們又可以向那裡投訴呢?

根據律師陶建文的解釋,所有參與『保職位』(JobKeeper)計劃的僱主均可以向政府登記是否參與計劃,而如果僱主參與了計劃之後,必須向所有員工每兩週發放相等於稅前1,500元的薪金,如果僱主不能發放有關金額,僱員是可以向稅局投訴。

不過,陶建文律師亦解釋,如果僱主在申請計劃後關門,亦等於他們自動退出有關計劃,屆時,他們就不再需要向員工發放有關的薪金補助。同時,陶建文律師亦指,不論是長期僱員或是散工,只要他們在2020年3月1號當天仍然是受僱的話,若他們的僱主參加了有關計劃後,他們都能夠獲得資助,但若果他們在這天後遭解僱,而當僱主參加了『保職位』資助計劃後再次聘請他們的話,這些員工仍然可以獲得『保職位』的薪金補貼。

至於計劃的其他詳情, 請收聽這節鄺美玲與陶建文律師的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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