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快報】不打針禁登機有法律基礎嗎?(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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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航空(Qantas)公司較早前已公佈,沒有接種疫苗的人士不准登機。究竟航空公司在法律上有沒有權力這樣做呢?


今集內容:

  • 澳洲軍人下星期起開始協助運送疫苗到老人院
  • 有調查顯示,三份之二澳洲華人說新冠病毒令他們受到歧視
  • 不打疫苗不准上飛機,航空公司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
澳洲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計劃進展未達目標,當局宣佈由下星期開始,將會派軍人將疫苗運送到老人院,尤其是偏遠地區的院舍。

聯邦衛生部長亨特(Greg Hunt)昨日(3月2日)宣佈這項決定時表示,澳洲軍人很有組織,工作總是超出預期。

對於接種計劃推行速度未如理想,亨特說,他有信心,所有澳洲人會在10月前最少打第一針。

他說,當局將會提高接種速度,並且在各州同領地下星期開始接種阿斯利康疫苗之後,未來一星期至10日接種活動將會擴大,每個人都準備好並且願意這樣做。

截至昨晚為止,澳洲有接近4萬2千人注射了新冠疫苗,包括158間院舍嘅超過1萬3千名居民。然而,這較當局原先目標的6萬人少。

被歧視華人之中近七成因疫情所致

另外,澳洲洛伊研究所(Lowy Institution)今日公佈了一項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大約1千名澳洲華裔受訪者之中,多達四成人在過去12個月內被欺負甚至襲擊。有百份之66的受訪者認為,這跟新冠病毒疫症有關。

這是最多澳洲華人認為被歧視的原因。相比下,只有百份之52受訪者認為是澳中關係令他們受到歧視,說是其他原因的只佔百份之13。

坐飛機必先打疫苗的法律基礎?

澳洲政府今日公佈,將國際出入境禁令延長至6月,意味公民和永久居民除非獲得豁免,否則仍然不准離境;同時身在海外的臨時居民,繼續無法返回澳洲。

不過,即使國際邊境真的在6月解封,澳洲航空(Qantas)公司較早前已公佈,沒有接種疫苗的人士不准登機。究竟航空公司在法律上有沒有權力這樣做呢?

陶健文國際公證律師行的總裁、新州執業律師陶建文(Clifford To)向本台指出,只要不違反「反歧視法」的規定,包括航空公司的任何商業機構,在法律上都有權設定規限,決定誰人可以進入它轄下的處所,或使用它的服務。

陶建文表示:「一般而言,如果你是商舖的營運者,你有權決定誰人可以或不可以進入商店之內,唯一的條件是,有關決定是否會對任何人士作出歧視。當你對任何一個人作出比較差的待遇,就經已算是歧視。」

「但在澳洲的法律之下,商舖的營運者仍然可以對某些人士作出較差的待遇。條件是:這個較差的待遇,並非因應對方的種族、性別、年齡、性取向、殘疾情況而作出的……所以如果按上述的大方向,基本上東主是可以禁止其他人進入它的商舖或使用它的服務。」
可是,陶建文認為,雖然禁止不接種疫苗人士進入任何商業營運的範圍,並不會被定義為直接歧視,但做法有機會觸犯「間接歧視」的法律。

「在澳洲的法律入面,亦有條例是關於『間接歧視』。如果套用上述的處境,例如,有報道顯示,某種疫苗暫時可能不適合某些長者使用,以致有可能會出現,大部份長者都不會接種有關疫苗的情況。」

「若在這個前提下,商店實施『未打疫苗、不得進入』的政策,換句話說,就會有一大部份長者,因為不適合而無法獲得疫苗。店東若果堅持政策,就有機會觸犯法律上的『間接歧視』。」

「因為有關的限制條件,雖然不會直接歧視任何人,但間接效果是變相令一班長者基於年齡而不能進入有關商店。」

「當然,『間接歧視』案件要入罪的話,仍要視乎實施有關措施時,背後的原因是否合理,若出於合理措施,未必會令店主在『間接歧視』的問題上,會有任何法律責任,但當然,凡是涉及法律訟訴,都可能有爭拗的空間。」

陶建文亦認為,澳航如果真的決定不讓特定人士上機,按上述原則亦「無可厚非」,除非航空公司涉及任何上述有關歧視的描述,否則,他們有權在合理的理由下──包括因為出於保障機組人員及乘客的原因──拒絕任何人士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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