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習標語示威】柏樂志冒犯控罪獲撤銷 拒與警方合作罪法官不受理

曾撐香港反修例運動、並參與去年聯邦大選的柏樂志,就去年大選前到雪梨的示威活動期間被控兩項罪名,其中被控拒絕與警方合作罪名,今日(3月15日)法官表示不受理,而昨日,另一項控罪冒犯行為罪,警方就在法庭撤銷。控罪涉及侮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中文標語。

柏樂志(左二)與聲援人士昨日(2023年3月13日)於法院外。

柏樂志(左二)與聲援人士昨日(2023年3月13日)於法院外。(credit Ms Tam)

23歲的柏樂志今日繼續到西雪梨巴拉瑪打(Parramatta)地方法院應訊。他被控去年2022年4月於雪梨西北區Eastwood,冒犯行為及拒絕服從警方的指示離開的兩項控罪。

案件昨日開審,法官今日就拒絕服從警方的指示離開的控罪,聽取陳述後,退庭休息,之後表示拒絕受理。另外的冒犯行為罪,警方昨日在法庭上撤銷。

控辯雙方下個月4月,會再到法庭商討負責堂費問題。

在大學修讀歷史及哲學的柏樂志當時是聯邦大選昆州參議院候選人,他從布里斯本到雪梨,到Eastwood參與示威,高舉提到習近平的母親的中文標語牌。

法庭獲悉,一星期後,被告柏樂志在同一地點,出席另一示威活動,與其他人發生衝突。
警方昨日在法庭上指,被告舉著一個用普通話翻譯成「習近平**媽」字句的標語。

代表柏樂志大律師莫里斯(Anthony Morris KC)指出,柏樂志當時的標語,有對習近平的一般「詛咒」,而不是字面上的「與你母親發生性關係」信息。

莫里斯說,他獲得的解釋,是這個字中文用法中,極為常見的表達方式。

中場休息後,控方請來的一名普通話傳譯員,傳譯員同意辯方說,標語的字句,是年輕的中共批評者常用,被稱為「國罵」,並非如字面上「通姦」的意思。

法庭獲悉,被告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抗議中國共產黨。在事發當日,被告叫喊「自由西藏,自由香港,打倒習近平」的口號,但他沒有使用挑釁語言。

檢控官在傳譯員作證後,表示撤銷被告冒犯行為的控罪。

法庭繼續審理被告涉嫌拒絕服從警方指示離開的控罪。
昨日在法庭外,一批人士到場聲援被告,包括前中國領事陳用林,他舉起標語牌,上面寫有中共殺害他父親的英文字句,並且有中文寫「習近平**爹」字句。

陳用林2005年出走他當時任職,在雪梨的中國領事館,之後一直批評北京。

他向傳媒表示,「意識中共完全邪惡,我不想讓我的女兒長大後被灌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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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4 March 2023 12:30pm
Updated 14 March 2023 7:02pm
By Wyee Yeung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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