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三大重點: 無法律依據、破壞生態、侵犯主權

南中國海主權爭議,由菲律賓提交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在昨日(7月12日)作出裁決:

SOUTH CHINA SEA

Filipino protestors hold placards as they protest against China's territorial claims over the disputed Spratlys group of islands. Source: A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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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國海主權爭議,由菲律賓提交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在昨日(7月12日)作出裁決,497頁的仲裁決議,其結論可用一百字概括為四點:

  1. 中國提出的「九段線」主張,其歷史無法律基礎;
  2. 南沙群島只是潮漲時高於水面的岩礁,包括太平島,不能申索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3. 中國侵犯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主權;
  4. 中國填海造地對生態造成嚴重破壞。
菲律賓外交部: 歡迎裁決,展開洽商,籲各方克制。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科比: 裁決有法律约束力,各國應當遵守。

中國外長王毅: 政治鬧劇。中國不接受、不參與。

中國外交部:仲裁否定中國南海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

中國國防部: 中國軍隊將堅決保衛國家主權、安全、海事利益和權利。

習近平見歐洲領導人:不接受基於裁決的主張和行動,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

越南外交部: 歡迎最後裁決,避免武力解決。

台灣總統府: 仲裁判斷對中華民國不具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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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3 July 2016 11:06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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