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暫停職員工】澳航獲判無需支付有薪病假

聯邦法院裁定,因為新冠疫情,澳洲航空公司(Qantas)無需向暫時停職的25,000名員工提供有薪病假。

هواپیماهای شرکت کانتاس

Source: AAP

要點:

  • 澳航員工仍然享有年假、長期服務假及保職位津貼
  • 暫時停職員工被裁定不能享受有薪病假
  • 法庭同意澳航立場:員工沒有工返,就不能獲得有薪恩恤假、事假及護理假

 

聯邦法院同意澳航的立場,其員工不能獲得有薪的恩恤假(compassionate leave)、事假(personal leave)或者護理假期(carer’s leave),因為在當時疫情期間他們沒有上班。

工會支持的幾個個案,包括一名男員工患上癌症要接受治療,另一名男員工等候進行心臟搭橋手術。他們兩人在澳航工作30年。

澳洲廣播公司ABC引述運輸工人工會全國秘書長凱恩(Michael Kaine)說:「對於澳航的員工來說,這一裁決令他們感到非常失望,他們正在與嚴重疾病對抗,他們的家人在目前艱難時期要對其財務狀況感到擔憂。」

凱恩認為,應允許患上嚴重疾病的員工,動用他們在澳航工作多年累積的大量病假。

工會正考慮上訴。

聯邦法院法官弗里克(Geoffrey Flick)在今日的判詞中表示:「如果員工沒有工作要做,就沒有收入,也無需對失去的收入的保護。」

法官說,如果要求澳航在合法將員工暫時停職後,須支付休假,將破壞原先員工休假的目的,目的是保護僱主免受此類索賠的損害,並保護員工永久失去工作。

雖然未能夠獲得有薪病假,澳航發言人表示,「員工仍然可以享受年假,長期服務假以及其他支援,包括政府的「保職位」JobKeeper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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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8 May 2020 4:36pm
Updated 18 May 2020 4:48pm
By Wai Yee Y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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