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海外资产需要申报吗?”:中澳CRS协议实施第二年

Tax claim should not be lodge too early: ATO warns

Tax claim should not be lodge too early: ATO warns Source: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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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会给我们的资产配置带来什么冲击? 比如说中国大陆的客户,很多喜欢做境外的保单,在境外做家族信托等。 在当地做资产配置,就已经进行了严格的反洗钱条例的筛选,所以这些资产配置本身在当地就是合法的。 相反,如果这些客户有一些非法来源的收入,那确实令人担心。


2018年9月,中澳开始首次进行了CRS协议中的信息互换。

CRS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简称。

从CRS的具体情况来看,主要针对的是个人与企业纳税问题,通过对国与国之间的协议,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从而达到掌握本国居民的收入情况,以便后续展开可能的收税行为。

共同申报准则是各国(地区)之间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一种手段,所约束和打击的对象是利用境外账户逃避税的个人和企业。对于诚信纳税的个人和企业,并不会因此增加其税收负担。但是对于故意隐瞒收入,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被查到后有可能将被列入洗钱的名单进行相关调查。

CRS对在澳华人有什么直接的影响?

若未申报而被查出会产生何种后果?

来自万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Jenny 李介绍了相关知识:

CRS覆盖范围:利息、分红、账户余额、保险受益、金融产品套利、信托等。

CRS未覆盖范围:房产、珠宝、字画、贵金属、艺术品等。

目前普遍会遇到的是这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税务居民,即在中国境外拥有的任何金融资产,如存款、证券、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基金、信托等,都有可能被视为当地的非居民金融账户而与中国税务局进行信息交换。

●第二种是金融资产在中国境内的非中国税务居民(澳洲PR、澳洲临时签证以持有者等等),即在中国境内的金融账户将被视为中国的“非居民账户”,其账户信息将会被收集、报送,交换给其税收居民所在国。

比如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工作和生活都在澳洲,一年绝大部分时间也住在澳洲,根据澳洲税法,他将被认定为澳洲的税务居民,而不是中国的税务居民。因此,他在澳洲银行开立的账户,就不受《共同申报准则》的约束,因为他不属于别国(比如中国)的税务居民,因此澳洲的金融机构也不会把他的信息上报给澳洲的税务机关(ATO)。

但是假设,他在中国的金融机构开立了一个存款账户,如果中国的金融机构根据他提供的信息确认了他是澳洲的税务居民,那么就会把他在中国的账户信息上报给中国的税务机关,而中国税务机关会把这个信息再转报给澳洲的税务机关(ATO)。

CRS会给我们的资产配置带来什么冲击?

其实未来全球信息披露是一个发展方向,所以没有必要想着去规避这个风险,而作为大多数大众的投资者,其实它在境外的投资绝大多数都是合法资金来源。

比如说中国大陆的客户,很多喜欢做境外的保单,在境外做家族信托等。其实在当地做资产配置,其实都已经进行了严格的反洗钱条例的筛选,所以这些资产配置本身在当地就是合法的,是不需要担心未来会被披露的问题。

相反,如果这些客户有一些非法来源的收入,那这些朋友确实会担心。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人,我觉得不需要感觉这个制度对他的冲击,而是应该理性的去面对,这是一个全球资产披露造成的全球化的影响。

(以上信息由万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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