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软件工程师抱怨加班趋势 关于加班员工的权利有哪些?

一些澳大利亚人面对实际工时超出合理工时的压力,那么什么样的加班是合理的?员工又拥有什么权利对加班要求说不?

A woman working at a laptop on a round wooden table

Staff expect more flexibility to work from home post-pandemic. Credit: Tram Mau Tri Tam

卡梅伦(化名)是一位高级软件工程师,在墨尔本工作,他的工作通常是全天候的。

现年 45 岁的他说:“如果网站在任何时候出现故障,你有责任到场并即时解决问题。”

“我认为公司现在是这样期望的。”

他说,在这一行,加班是无可避免的。

“公司可以在合同中写明,现在(这一行)全都这样做——他们只是说你的合同规定你要在公司需要你的任何额外时间工作。”

卡梅伦认为,来自硅谷的这一趋势正影响他的工作生活。

育有两个孩子,卡梅伦说:“就我个人而言,我正在努力成为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而不是为一份工作‘卖命’。”

何谓工作场所的适当工作时间?这些话题最近成为新闻焦点。

Change.org 的前负责人鲁格 (Sally Rugg)在担任国会独立议员瑞恩 (Monique Ryan)的幕僚长几个月后,今年较早时将瑞恩告上法庭,声称她在被要求一周工作超过 70 小时的“不合理时间”后被不公平地解雇。

一名联邦法院法官在 3 月份裁定,瑞恩继续雇用鲁格是不合理的,两人将于未来数周内就案件管理聆讯碰头。

虽然此案尚未有定案,但已引发起一场关于工作时间和工作与生活平衡的争论。

关于加班有何规定?

在悉尼Chamberlain's Law Firm这一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的特翰(Antonia Tahhan)表示,雇员需要查看他们的企业协议或合同中是否有加班规定或合理的额外工作时间。

她说:“雇员需了解根据合同他们需要做什麽,以及他们签订的合同有何条件。 ”

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Fair Work Ombudsman)将一名全职雇员的最长正常工时定义为每周 38 小时,又将加班定义为:超出一名工作者正常的工作时间、超出约定时间或超出该时间范围的工作。如果加班不合理,雇员可以拒绝加班要求。

特翰指出,“合理的额外工作时间”没有法定定义,但法院曾根据个别情况界定加班的定义。

她说:“让雇员了解本身的权利和享有的东西,以及他们可以得到正确的补偿,这一点非常重要。”
Antonia Tahhan is an associate solicitor in corporate, commercial and workplace law
Antonia Tahhan is from Chamberlains Law Firm. Source: Supplied

“你必须查看问题并尝试解决,即使是凌晨三点”

卡梅伦说,每当值班时,工作人员会通过传呼机收到有关问题的提醒。

他说:“然后你必须查看问题并尝试解决,即使是凌晨三点。”

卡梅伦说,在下午五点到翌日早上九点之间,他待命工作的报酬只是额外多 50 澳元。

谈到问题的优先次序时,他说:“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加班,诸如事故或类似数据泄露事件。”

卡梅伦举例,他的团队在凌晨 4:30 分下班,几小时后返回工作,开始早上的工作。
如果每个人都工作到凌晨 4:30,你也要努力跟上。
软件工程师卡梅伦(化名)
他说:“当一个行业要求这么多的时候,你很难留在这一行。”

他说这是无薪加班,雇员感到来自同事的压力,要在前一晚放工后翌日一早起来上班。他认为并不公平。

最近几个月,与加班有关的案件已经上了法庭。

金融业工会(Financial Services Union)已代表四名经理对澳大利亚国民银行的过量、不安全和不合理的工作时间提起诉讼。

Gordon Legal律师事务所也代表初级医生发起集体诉讼,指控一些医疗服务机构未能向受训中的医生支付有关的加班费用。

他们声称雇主没有按照劳资协议支付加班费。
特翰根据公平工作监察专员提供的资讯,指出几个行业值得关注。

她说:“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最近发表的报告显示,这情况在酒店和餐饮业以及大型企业等都很普遍。”

这些报告是基于工人欠薪和报酬过低的情况得出结论,监察专员表示对大公司的调查是当务之急,而在 2022-23年的调查重点是咖啡店及快餐业。

悉尼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诺克斯(Angela Knox)表示,工作可能会更加紧张,而人手短缺是一大问题。

“许多人的工作与生活之间失去平衡,他们在疫情期间工作更为紧张,其中很多人可能或曾经无声无息地辞职。”

她认为,许多雇员可能不知道何谓合理的加班要求。

与加班有关的员工权利有哪些?

Aerial view of a woman working on a laptop
Staff working from home can find it hard to separate their life from their job. Source: AAP
特翰说,《公平工作法》第 62 条规定了什么是合理的加班要求。

《公平工作法》规定,在确定合理的工作时间时,需要全面考虑业务需求、个人情况、发出的通知、行业中常见的工作模式、雇员的角色和责任水平,以及对雇员健康和安全风险等各方面。

她说:“如果要求雇员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上网、处理电邮和工作,就可能被认为是一个合理的额外加班。”

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表示,假如要求不合理并考虑到疲劳等因素,雇员可以拒绝加班。

特翰说,居家工作者也会养成不良的加班习惯。

她说:“我猜雇主不想对愿意继续工作的雇员承担责任,这也有一条很好的界限。”

“根据个人经验,我会在 5 点过后悄悄工作,而将 5 点 30 分设为期限,而我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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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8 March 2023 10:25am
By Stephanie Corsetti
Source: S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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