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因“泄密案”被判刑四个月 称“一定会上诉”

周二,台湾高等法院对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作出判决,撤销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无罪判决,改判马英九有期徒刑4个月,或罚款新台币12万元。

Taiwan's Beijing-friendly leader Ma Ying-jeou

Taiwan's Beijing-friendly leader Ma Ying-jeou Source: AFP

据美国之音报道,本周二(5月15日)上午,台湾高等法院对前总统马英九“泄密案”作出判决,撤销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无罪判决,改判马英九有期徒刑4个月,或罚款新台币12万元。

马英九在15日下午出席一场活动时对此作出回应,称自己“一定会上诉”。

在网上流传的一段现场采访视频中,马英九说,“高院二审判决的结果,跟先前三个相关的判决结果认定不一样,对这个问题必须要厘清。这个案子是一宗宪法诉讼案,我争取的不仅是我个人的权益,也包括中华民国未来总统的权限不应该受到限制,因此我一定要厘清这个问题。我一定会上诉。”
而关于“泄密案”的来龙去脉还需追溯到2013年。

台北地检署的起诉书中指控马英九在2013年8月从检察总长黄世铭处得知当时的立法院长王金平为柯建铭涉及全民电通背信案进行司法关说的信息。后马英九将这些信息泄露给了当时的行政院长江宜桦与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并商讨对策。

黄世铭在2015年被高等法院按泄密罪判处1年3个月徒刑,最终以罚款新台币45万5千元免去坐牢,并辞去检察总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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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6 May 2018 11:34am
Updated 16 May 2018 4:21pm
By Hel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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